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重庆师范大学校园泛光项目(第四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所供产品制造商应为中小企业,投标人应提供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